2026年加拿大GST/HST术语词汇表:关键术语详解

加拿大的GST/HST(商品及服务税/统一销售税)体系有一套词汇,对个人和企业主来说都可能十分令人困惑。本词汇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最重要的术语——无论您是在申报企业税表、核查个人福利资格,还是想了解新推出的加拿大食品及基本生活用品福利(CGEB)。

调整后家庭净收入(Adjusted Family Net Income,AFNI)

CRA用于计算您的GST/HST抵免及CGEB申领资格的收入数值。它是您的家庭净收入(税表第23600行,若适用则加上您配偶或普通法伴侣的收入),减去所领取的全民托儿福利金(UCCB)或注册残障储蓄计划(RDSP)收入,再加上任何已偿还的UCCB或RDSP金额。您子女的收入不计入其中。

基准年(Base Year)

用于计算您GST/HST抵免或CGEB款项所依据的纳税年度信息。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发放的款项,以您2024年度的税表作为基准年。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CGEB项目下)发放的款项,则以您2025年度的税表为准。

商业编号(Business Number,BN)

当您注册GST/HST或其他联邦税务项目时,CRA分配给您的唯一9位数字识别码。您的GST/HST账户由您的BN加上“RT”及一个参考编号组成(例如:123456789 RT 0001)。

加拿大食品及基本生活用品福利(Canada Groceries and Essentials Benefit,CGEB)

自2026年7月3日起取代GST/HST抵免的联邦福利。它为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的加拿大人提供免税的季度付款,金额比原有的GST/HST抵免高出25%。这一25%的上调幅度将锁定五年(2026年至2031年)。申领资格、付款结构,以及通过报税自动评估资格的方式,均与原有的抵免制度保持一致。

消费税法(Excise Tax Act,ETA)

管辖加拿大GST/HST的联邦立法。所有GST/HST的规则、税率、豁免、退税及合规义务,均源自《消费税法》及其相关法规。

免税供应(Exempt Supply)

指不收取GST/HST、且供应方无法就相关支出申领进项税抵免(ITC)的商品或服务。常见例子包括住宅租金、大多数医疗及教育服务,以及大多数金融服务。与零税率供应不同,免税供应完全在GST/HST体系之外。

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GST)

适用于加拿大全国大多数应税商品和服务的5%联邦税。在实行HST的省份,GST会与省级部分合并为单一的统一税率。在未实行HST的省份,GST则与单独的省级销售税并行征收。

GST/HST抵免(GST/HST Credit)

由CRA发放的免税季度付款,旨在帮助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的个人和家庭抵消其所支付的GST或HST。自2026年7月起,该项目更名为加拿大食品及基本生活用品福利(CGEB),付款金额提高了25%。申领资格会在您提交年度个人所得税表时自动进行评估。

统一销售税(Harmonized Sales Tax,HST)

一种联邦与省级合并征收的销售税,在以下五个省份实行:安大略省(13%)、新斯科舍省(14%)、新不伦瑞克省(15%)、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15%),以及爱德华王子岛省(15%)。HST将5%的联邦GST与省级部分合并为单一税率,一并征收并汇缴给CRA。

进项税抵免(Input Tax Credit,ITC)

一项允许已注册GST/HST的企业,收回其在符合条件的商业投入(即用于商业活动的支出及采购)上所支付GST/HST的抵免。ITC可以减少企业需汇缴给CRA的净税额。如果ITC超过所征收的GST/HST,CRA会发放退税。

净税额(Net Tax)

企业在从所征收的GST/HST中扣除进项税抵免后,需向CRA缴纳(或可从CRA获得)的金额。净税额 = 从客户处征收的GST/HST − 商业支出的ITC。净税额为正数,意味着您需要向CRA汇缴税款;净税额为负数,则意味着您将获得退税。

零申报(Nil Return)

指已注册企业在某一期间内没有任何应税销售或采购可供申报时提交的GST/HST申报表——所有栏目均填写为0加元。即使没有任何业务活动,也必须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零申报表,以避免逾期申报罚款。

供应地(Place of Supply)

用于确定某笔交易适用哪个省份GST/HST税率的规则。一般而言,供应地遵循客户所在地(目的地),而非卖方所在地。安大略省的一家企业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客户销售商品时,收取的是5%的GST——而非13%的HST——因为该交易的供应地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省级销售税(Provincial Sales Tax,PST)

在联邦GST之外另行征收的独立省级税,适用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7%)、曼尼托巴省(7% RST)、萨斯喀彻温省(6%),以及魁北克省(QST,9.975%)。PST由各省自行管理(萨斯喀彻温省除外),而非由CRA管理。PST是按税前价格与GST并行计算的——并非叠加在GST之上征收。

魁北克省销售税(Quebec Sales Tax,QST)

魁北克省的省级销售税,QST(魁北克省销售税),目前税率为9.975%,由魁北克税务局(Revenu Québec)管理,而非CRA。QST与联邦5%的GST并行征收,使得魁北克省大多数购物的合并税率达到14.975%。魁北克省的企业需分别提交GST和QST两份申报表。

注册人(Registrant)

任何在CRA注册了GST/HST的个人、企业或组织。注册人必须就应税供应征收GST/HST、按时提交申报表,并将净税额汇缴给财政总长(Receiver General)。一旦应税收入超过每年30,000加元,注册即为强制性要求。

申报期(Reporting Period)

GST/HST申报表所涵盖的时间段——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具体取决于您企业的营业收入。月度申报者(年收入超过600万加元)每月申报一次。季度申报者(年收入在150万至600万加元之间)每三个月申报一次。年度申报者(年收入低于150万加元)每年申报一次。

特定挂牌金融机构(Selected List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LFI)

指一类特定的金融机构(例如在多个省份运营的银行、保险公司及投资基金),适用特殊的GST/HST规则,并可免除强制电子申报的要求。

小型供应商(Small Supplier)

指在连续四个日历季度内,全球应税收入总额不超过30,000加元的企业或个人。小型供应商无需注册GST/HST,不过他们也可以选择自愿注册,以便申领ITC。

零税率供应(Zero-Rated Supply)

指GST/HST税率为0%的应税供应。客户无需支付任何税款,但供应方仍可就相关商业支出申领进项税抵免。常见例子包括基本食品杂货(未加工食品)、处方药、大多数出口商品,以及某些农产品。这与免税供应不同,免税供应无法申领ITC。


理解这些关键的GST/HST术语,是确保准确合规的基础——无论您是负责税款汇缴的企业主,还是关注自己季度福利款项的个人。如有疑问,canada.ca上的CRA官方网站始终是获取定义和最新规则的权威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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